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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领导调研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省领导调研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4日,副省长常斌先后到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和福建省儿童医院调研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常斌强调,当前正值流感、支原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重点,强化细化实化防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要切实加强学校、托育等重点机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制度等防控措施,引导师生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做到“教师不带病上班,学生不带病上课”。要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和预防救治等措施,发挥医联体、远程医疗等机制作用,增加服务供给、畅通就医渠道、优化就诊流程,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药品、耗材等供应保障,满足患者就医需求。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卫生习惯养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全方位、多渠道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引导广大群众科学认识和预防相关疾病,增强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记者 朱子微)   来源:福建日报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wsjsyw/202312/t20231205_6322052.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办

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办      27日,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福建日报记者 林熙 摄   4月27日,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本届峰会以“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以宣传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为主线,集中展示数字中国建设最新成果,分享发展经验,以数字中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峰会将举办系列论坛活动,包括开幕式、主论坛以及20个分论坛,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等重要报告,启动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峰会期间,还将举办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数字产品博览会以及数字中国创新大赛。成果展重点展示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11个方面的数字化最新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数字产品博览会打造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买全球 卖全球”数字产品交易和产品服务平台。数字中国创新大赛设置9个赛道,参赛人数2.7万余人。此外,云生态大会、工业互联网生态大会、人工智能生态大会,以及“闽江夜话”、“有福之州·对话未来”等特色活动也将同步举行。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开幕式上致辞,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作发言,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出席。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庄荣文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孙业礼,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省政协主席滕佳材出席开幕式。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和联合国有关负责人等先后在现场或通过视频致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中央、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主宾省相关领导,部分央企负责人,院士专家代表,数字经济领军企业负责人等参加开幕式。      本届峰会为期2天,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新华社记者 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林宇熙/文 王毅 林熙/图)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wsjsyw/202304/t20230428_6160431.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周祖翼在平潭调研

周祖翼在平潭调研         12月24日,省委书记周祖翼深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产业园区、台资企业、文旅项目等,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周祖翼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一岛两窗三区”发展方向,发挥独特优势,勇于先行先试,加快开放开发,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24日,周祖翼在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二线卡口调研。   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犹如巨练长虹飞跨蔚蓝海域,这是目前世界最长的跨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周祖翼一行来到大桥二线卡口,实地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和海关监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他说,近年来,福州海关及其所属平潭海关不断创新监管制度,落实通关查验等便利措施,为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实现“管得住”“通得快”,助力平潭建设高水平闽台合作窗口、对外开放窗口。      24日,周祖翼在平潭海关调研。   在平潭台湾创业园,周祖翼走进台胞台企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园区产业分布、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充分肯定大家在服务台胞台企上形成了很多好的机制和办法,要继续大胆探索、总结经验,走在全国前列。在台资企业宗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祖翼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介绍,希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用好用足用活支持政策,把产业越做越大、企业越做越好。周祖翼还与台企负责人、台青创业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交流,关心询问工作生活情况,希望他们扎根平潭、建设平潭,在推动平潭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生追求。周祖翼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平潭要充分发挥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包容的政策,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就业、创业环境,让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要全方位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在行业标准共通、资质采信互认等方面求新求进,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台胞台企前来投资创业,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24日,周祖翼在平潭台湾创业园与台企负责人、台青创业者等交流。   平潭跨境电商园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业务量连续蝉联全省第一,对台海运跨境电商(含快件)业务量居全国第一。周祖翼一行详细了解园区电商保税进口、直购出口、海运快件业务及跨境商品体验中心营销等情况,希望园区继续发挥好“试验田”作用,不断创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建好用好对台物流通道,推动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着力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发展更安心更舒心。      24日,周祖翼在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调研。   平潭赛车配套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全类型赛事和“旅游+”业态项目运营,加快实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等领域全方位融通发展。周祖翼调研了解国际赛车嘉年华赛事设施建设情况,强调要扎实推进文旅融合、跨界融合,创新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体验,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平潭的壳丘头遗址群是闽台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代表。周祖翼详细察看遗址考古现场和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了解闽台史前文化关系和南岛语族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情况,对遗址保护开发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探索两岸历史文化渊源,挖掘福建海洋文化内涵,把历史文化遗产发掘好、保护好、利用好,扩大对外传播和国际影响力,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参加。(记者 周琳/文 肖春道/图)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wsjsyw/202212/t20221226_6083841.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福建省首家智慧化眼健康科普馆开馆

福建省首家智慧化眼健康科普馆开馆   近日,福建省首家智慧化眼健康科普馆——厦门眼科中心眼健康科普馆在厦门眼科中心五缘院区开馆。   厦门眼科中心眼健康科普馆是福建省首个集系统化、专业化、公益化于一体的智慧化眼健康科普基地。科普馆内设置了展馆形象区、科普区、爱眼讲演区、互动区、院史馆等五大区域,围绕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重点聚焦一老一少,多维度地将眼健康科学知识与历史、生活、艺术、科学等要素深度融合,通过专家宣讲、科普研学、职业体验、智能互动等形式,全面展示了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角膜盲及斜弱视等常见眼病、重点眼病的防治技能,寓教于乐地向人民群众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廖小勇小呜)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311/t20231103_6289860.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当示范作表率

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当示范作表率   □福建日报评论员   感悟思想伟力,汲取智慧力量。省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次读书班在福州举行。读书班通过专题辅导、自学研读、交流研讨等学习活动,坚持以科学方法指导理论学习,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丰硕成果,实现思想认识再升华、理论武装再强化、党性修养再锤炼。   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既部署“过河”任务,又指导解决“桥或船”的问题。举办读书班,既是深化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也是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旨在充分发挥省委常委班子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来一场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进而带动全省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新成效。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举办读书班的重要意义,注重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拿出“挤”和“钻”的精神,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读书班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走深走实。   理论学习必须坚持以科学方法为指导,才能事半功倍提高质效。要原原本本学,满怀深情学。既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反复研读精读,把握思想真谛,又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独特优势,从理论和实践的源头深化理解把握,不断增强对这一重要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带着问题学,知行合一学。一方面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奔着问题去、聚焦问题学、对准问题谋,让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另一方面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开展工作,首先看态度,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效果。要发扬严实学风,严之又严、实之又实抓学习,真正沉下身来、静下心来,专心致志认真思考,敞开心扉交流研讨,确保读书班取得丰硕成果。要探索总结集中学习的好形式好方法好学风,带动全省上下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福建见行动、见实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建篇章。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mtbd/202304/t20230423_6153708.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省领导在福州调研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省领导在福州调研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1日,副省长、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李德金赴福州晋安新店镇、福州火车站、乌山小学等地实地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主持召开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疫情防控工作。   李德金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落实“三个坚定不移”,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科学精准、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强化省外入(返)闽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落地检”“3天3检”“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要充分发挥“三公(工)一大”协同机制作用,用好短信、健康码弹窗、智能闸机等技防手段,进一步提升精准防控水平。要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干部下沉一线,提升社区防控能力,筑牢社区防线。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强化学校疫情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开展核酸检测,科学布设便民核酸检测服务点,落实好扫码、戴口罩等防控要求。要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要始终保持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和专业队伍备勤制度,加强防疫物资等资源储备,一旦发生疫情,抢抓黄金24小时,迅速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和社区管控,以最快速度切断社会面传播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聚集疫情的底线。(记者 朱子微)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mtbd/202212/t20221202_6069626.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福州市中医院现场检查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福州市中医院现场检查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   福州市中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稽查函〔2023〕11号)要求,我中心对你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经核实,你单位存在违反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收取费用等情形,涉及省本级及异地违规医保费用258866.35元。根据《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十九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和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费用258866.35元的处理。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提交我中心。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省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tzl/pgt/202311/t20231128_6309022.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福建省2020年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福建省2020年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0年1月(2020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下同),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10659例,死亡16人。本月除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流感无发病报告外,其余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甲、乙类传染病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新冠肺炎,占发病总数的97.02%,其中新冠肺炎144例;报告死亡的传染病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疟疾。     2020年1月,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1340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9.84%。     (备注:以上传染病报告统计的死亡人数,其死因不完全由所患传染病直接导致,也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顺位依据)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卫监督函〔2024〕795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监督所:经研究,现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纪委监委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纳入2024年“点题整治”项目。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2024年,对全省个体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规诊疗,院感防控、医疗服务信息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为突出的个体医疗机构医疗乱象,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力争通过整治,使全省个体医疗机构规范行医达95%以上,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形成民生治理品牌。二、整治对象全省个人投资的中医、西医、医美、牙科、康复等个体医疗机构。三、整治重点(一)无证行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开展执业活动;2.不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准入、校验规定等;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不符合要求;4.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实际设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记载事项不一致;5.超范围诊疗,实际开展诊疗项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项目或备案的诊疗科目不符;中医(专长)医师使用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超出其执业范围。6.买卖、租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等;7.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8.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9.诊所未与备案机关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执业活动等相关信息。10.其他不符合资质执业的行为。(二)违规诊疗行为1.未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2.未亲自诊查、调查,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以及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3.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4.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过度护理,大处方用药、重复检查、滥用治疗手段等;5.违规用药或输液、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违反肿瘤用药原则等;6.药品进销存不符,无进药凭据,药品医嘱用药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7.医疗文书书写不齐全、不规范;8.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9.其它不规范诊疗行为。(三)院感防控问题1.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2.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没有一人一用一消毒;3.没有按规定对环境、物表等进行清洁消毒;4.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标识不规范,收集不分类、交接登记等内容不完整;5.医疗废物暂存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暂存设施不封闭,无防鼠、蚊蝇、蟑螂设施,无防盗及防止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6.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机构,未落实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超过要求。(四)信息公示管理1.未按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2.未将诊所备案凭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3.未将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等信息上墙公示;4.未公示其它应公示内容。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6月)。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指导督促辖区个体医疗机构对照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建立整改清单,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9月)。结合日常监督和“双随机”监督抽查,对个体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省级抽查不少于50家,各设区市抽查不少于辖区个体医疗机构数的10%,平潭及各县(市、区)现场检查个体医疗机构基本全覆盖(不少于95%)。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办案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并指导基层办案。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有效开展。(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0月—11月)。各地要对前期工作中的经验、亮点进行提炼、推广,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研究有效解决方法,收集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曝光,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全面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25日前将当月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省卫生健康监督所;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于每月28日前、11月25日前将全省当月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全省工作总结报送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引导从业人员规范行医。(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营造社会监督氛围(省级举报电话:0591-87853086)。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要及时移交医保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假药劣药行为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涉案线索移送与交接工作,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相关链接: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文版)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404/t20240426_6440205.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费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保障。目前,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流程长,涉及部门多,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服务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决定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行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一是减轻缴费人办事负担。目前,我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但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仍需要向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再向税务部门缴费,造成了缴费人“多头跑”“来回跑”。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行申报,将申报和缴费两个事项统一为向税务部门一家办理,有利于降低缴费人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自行申报的流程设计是以缴费人为中心,缴费人依法依规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等信息并及时缴费,税务部门依法提供服务保障,充分还权明责于缴费人。同时缴费人可以利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对缴费工资、缴费明细等信息进行“可视化”查询、确认,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实行自行申报是深化社会保险费征管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缴费人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三化”:税务部门提供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申报缴费提醒以及优惠政策推送等服务,逐步实现辅导“精准化”;逐步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通过信息系统为缴费人提供自动计算、预填单等申报服务,实现费额计算“智能化”;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申报缴费需求,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二、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主要是将当前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实行自行申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有什么变化?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业务仍按照现有流程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我省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月底前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医保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四、哪些群体需要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五、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会不会受到影响?目前,税务、医疗保障等部门已经建立了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在推动业务联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缴费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渠道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闽政通APP等各地政务APP、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采用批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税务部门将按月发起批扣缴费工作。总体上,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环节减少、渠道增加,缴费人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更加便捷高效。六、实行自行申报会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此次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缴费人便利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缴费基数计算等方式保持不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仍按照现行规定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现行标准缴费。因此,此次优化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七、实行自行申报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吗?税务、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311/t20231117_6302135.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